華商網-新文化報5月17日報道 5月15日下午4點左右,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支隊吉林大隊民警在琿烏高速華丹大街收費站口執勤時,驚奇地發現一架直升機從遠處向站口“駛來”……這飛機咋還想要“跑”上高速公路呢?民警立即對其進行了攔截。
當民警走近才看明白,一架直升機被放在了一輛“掛車”上,“掛車”被一輛越野車拖拽著,正準備領通行卡上高速。經民警目測這架直升機長約20米,其中有一半機身在掛車外部懸空,機身高度約4米,想要通過收費站口顯得有些“費勁”。
民警立即示意該車不要繼續前進并靠路邊停車。經民警詢問檢查了解到,裝載直升機的“掛車”是私自改造的,并沒有經交通安全管理部門核發的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相關手續。另外,越野車屬載客汽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因此,暫且不論其掛車和直升機總質量是否合乎法律規定,僅其掛車無行駛證這一條,“直升機”就必須被高速公路“拒之門外”。最終民警對駕駛員進行了安全教育,并指導其請具有運輸資質的車輛進行運輸。
高速民警提示,由于掛車未經交通安全技術檢驗合格,在運輸過程中極可能因路況、天氣或駕駛原因等特殊原因,在高速行駛途中發生意外,這種運輸方式上高速,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嚴重威脅路面上其他駕駛車輛的安全。目前,飛機的購買、培訓等也許已實現了私人化,但是安全的道路運輸還沒準備好實現“私人化”,因此日后請機主或是其他貨主,為道路運輸的安全請三思而后行。
就此事,記者致電直升機的持有者姜先生,他是東北亞通航技術有限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據其介紹,事發當天直升機由外地運往吉林市。
他說,這架直升機確由其自己改裝的“掛車”運輸。由于是自己負責運輸,所以沒有其額外費用。他也苦惱于直升機的運輸沒有明確的國家標準,“好在我們的飛機不用經常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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