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買車大師
2018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并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時,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于7月1日廢止。
這也意味著從今年7月1日起,自2001年1月1日起已實施18個年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正式升級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以下簡稱《車輛購置稅法》)。
由“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其實多數消費者是難以感知其中意義的,但這樣的改變又是實實在在的。在執行時,過去的“暫行條例”其實更為自由,中國車市需要刺激時,相關部門可以迅速提出小排量車型“購置稅減半”、“購置稅75折”等優惠政策,以提升消費者的購買欲。但在《車輛購置稅法》上線后,相關政策調整就必須經過人民代表大會審批,因為這樣的調整實際上相當于是修改法律了。
當然,對于消費者來說,我們自然關心最多的還是在這次法規改革后,真實購車成本將發生怎樣的變化,是省錢還是多花錢?為了回答這些問題,我們還是先要看看法規條例的具體變化。
縮小征收范圍,減少計費條件
按照稅制平移的思路,《車輛購置稅法》的實施,其實并不會破壞現行的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不過在過去的條例基礎之上,新法規還是做出了5方面與稅費息息相關的調整:
1、調整征收范圍
《車輛購置稅法》中規定,車輛購置稅的征收范圍是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150毫升的摩托車,其中過去在征收范圍內的農用運輸車、排量在150cc以下的摩托車不再征收車輛購置稅。
2、取消最低計稅價格
一般情況下,稅務機關按納稅人申報的有效價格憑證價格核定應納稅額。取消了廠商過去在稅務部門報備最低計稅價格的政策,不過當納稅人申報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時,稅務機關仍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其應納稅額。
3、新增免稅項目
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不再征收車輛購置稅。
4、計稅依據不再包括價外費用
《車輛購置稅法》中規定,計稅依據僅包括全部價款,不再包括價外費用。
5、新增退稅條款
根據《車輛購置稅法》第十五條規定,“已繳納車輛購置稅的車輛,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準予納稅人申請退稅:1.車輛退回生產企業或者經銷商的;2. 符合免稅條件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但已征稅的;3. 其他依據法律法規規定應予退稅的情形。” 過去,沒有明確的條例規定。
總體來看,在今年7月1日《車輛購置稅法》實施后,征收范圍縮小,計入稅費計算的金額降低,對于普通的汽車消費者來說,第二項規定和第四項規定都是利好。但我們還是要針對不同情況,具體算一算實際的稅費變化。
有升有降,終端優惠大的車型最劃算
過去,有一個很普遍的現象,當我們在4S店內咨詢購置稅價格時,一般銷售都會說:“這邊可以給您算一個大致的購置稅價格,但最后還得依據稅務局那邊的金額,可能有一些小出入。”
這是因為,車輛購置稅除了與我們的實際購車價掛鉤外,當車輛優惠政策較大時,還要受到最低計稅價格的限制,比如說我們購入了一臺指導價11.89萬元、優惠3萬元的別克英朗,假設其“最低計稅價格”為10萬元,那么即便我們的開票價是8.89萬元,購置稅也會以購車價為10萬元進行計算。
所以,雖然車輛購置稅的計算公式一直都是:購車價格/(1+增值稅率)*購置稅率,但過去因為最低計稅價格的存在,而這個最低計稅價是廠家事先報備稅務局的,所以購車價格并不一定等于開票價格。而在《車輛購置稅法》實施后,即便終端優惠很大,購車價格也仍可以按照開票價格計算。
這種情況下,這臺別克英朗的實際購置稅為88900/(1+13%)*10%,等于7867元,相比“最低計稅價格”為10萬元時8849元的購置稅,省了近1000元。
不過,實際車輛購置稅相比過去也并非在任何情況下都有降低。相比2018年初,一款沒有終端優惠的車型,其實際車輛購置稅就有所上漲,假設這款車型官方指導價為10萬元且沒有終端優惠,2018年初的車輛購置稅為8547元,而現在的車輛購置稅為上面計算過的8849元,上漲了302元。
這是因為,汽車產品的增值稅在近兩年有過兩次調整,2018年5月增值稅率從17%降至16%,后又于2019年4月降至13%,所以同樣開票價(實際支出)的情況下,去除增值稅部分的車價金額實際上是有所升高的。所以,和過去同樣價格且優惠不大的車型,其實際購置稅可能有所增加,不過漲幅并不大。
此外還有一種情況,即豐田埃爾法、雷克薩斯ES這類加價提車的車型,根據我們所說的第4項變化(計稅依據不再包括價外費用),這類車輛在計算車輛購置稅時也只按官方指導價計算,不會因加價提車給消費者增加額外的購置稅負擔。
寫在最后
2019年,汽車領域的法規變化不少,其中《車輛購置稅法》上線是最容易被消費者察覺的。由于變為法律,這套已經成熟的法規未來調整應該會越來越小,而經過我們今天的分享,大家也可以發現實繳稅額變得更加透明:購置稅=購車價格/(1+13%)*10%。
總體來說,汽車產品的整體稅費在不斷下降,特別是增值稅部分從過去的17%已經降低到了13%,但易感知的購置稅部分的確是有升有降。不過,在市場終端優惠較高的情況下,絕大多數消費者獲得的還是切實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