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游新聞
9月13日下午一點半,一對“虎爸虎媽”在教訓上初二的兒子,竟然采取了極端手段:在高速路上讓他下車,任其徒步逆行,置其人身安全于不顧。
當天,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高速公路第五支隊七大隊巡邏車,在S21江習高速公路正常開展路面巡邏,當巡邏至下行江津李市路段K6公里時,發現一未成年人在應急車道逆向行走。
見狀,執法人員立即停車查看,經初步了解:該未成年人是一名初二學生,乘坐家里的車和父母一起由李市上道準備回重慶,在路上與父母鬧別扭,其父就叫他下車,于是他就在高速路上下車,父母開車走了。
無依無靠的初中生獨自行走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天又開始下雨,幸好遇到了高速公路執法人員。執法人員將其帶上巡邏車并通過該學生提供的家長信息與其父母取得聯系,告知其父母到李市收費站接受處理。
家長到李市收費站后,執法人員和他們耐心溝通交流,其父母已經嚴重意識到自己錯誤行為,檢討稱沒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緒,管教子女方式欠妥,執法人員告知高速路下客和高速行走的危害,并對他們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宣傳。
在當事人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后,執法部門按照《重慶市公路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二項:高速公路封閉路段上下乘客的,給與駕駛員行政處罰500元。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張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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