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車行易
今年過得非常快,
疫情還未真正結束,
2020年卻要結束了。
趕在年底前,
如果你的車還沒完成下面這些事,
就得抓緊了!
否則逾期,滯納金又是一筆額外支出。
一、交強險與車船稅
從2007年7月1日開始,車主在投保交強險時都需要繳納車船稅。如果不繳交車船稅或無車船稅購買憑證,保險公司是不單獨辦理交強險的。
但車主需記住,兩者的期限是不一樣的。
車船稅:每年12月31號為截止日期;
交強險:從繳納保險那天開始算起,保期一年。
現實生活中,你可能會遇到以下2種情況:
1、已購買車船稅,但交強險快到期的:只要到保險公司憑車船稅購買憑證單獨購買交強險就可以了;
2、已投保交強險,但未購買車船稅的:在每年12月31日前到地方稅務局前臺繳納即可。
如果車主在12月31日前未交車船稅,那就需要交滯納金了。時間不多,抓緊啦。
而如果車主未及時續交強險,根據《交強險條例》的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并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此外,若車主在脫保期間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有權不賠。
二、年檢時間
對于年檢時間,仍有不少車主會誤以為,年檢就是在年底。實際上并非如此,有三個地方可以查詢年檢的時間。
第一,行駛證。行駛證正本最下面的登記日期,注冊日期的月份就是車輛年檢的月份,最后期限是這個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年審標。年審標志白色那一面,寫著XXXXX檢驗有效期至XXXX年XX月,這個就是年檢的最后期限月份。
第三,強險保單。強險保單上面有車輛的登記日期,同第一條,登記日期的月份就是車輛需要年檢的月份。
今年11月20日,年檢迎來新規,六年免檢范圍擴大,檢驗周期也有變化,這些都直接關系到車輛的年檢時間。
1、六年免檢范圍擴大,7-9座車六年內免上線
在實行6年以內的非營運6座以下小微型客車免檢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免檢范圍,將6年以內的7-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面包車除外)納入免檢范圍。
2、優化檢驗周期,私家車10年內僅需上線檢測2次
對超過6年不滿10年的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面包車除外),檢驗周期由每年檢驗1次放寬至每兩年檢驗1次,即私家車10年內僅需上線檢測2次,分別是第6年、第8年。超過15年后,規則沒變,需每半年檢測一次。
汽車逾期年檢,上路行駛每次罰款200元記3分處罰并予以扣車處理。
三、駕照記分周期
關于駕照清零一事,很多車主也有一個誤區:以為年底是一個新的記分周期,到了年底就清零。
你要這么想,那就大大的錯了。
駕照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但周期是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比如:6月20日取得駕駛證,那么到第二年的6月20日為一個記分周期,從第二年的6月20日起算下一個記分周期。
但這個前提是:你的違章罰款已繳納。
如果你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而且違章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綜上,關于駕照清零,必須注意這兩點:1、關注駕駛證的記分周期;2、在周期內及時處理違章。
四、15天內必須處理的違章
1、現場罰單
交警抓到現行當場出具罰單,如違章停車被開違停罰單、越線行駛或違反交通規則被交警現場戳停開具罰單等。被現場開具的罰單,交警一般會在罰單上填上駕駛員名字、駕駛證號、違法行為、罰款數額、積分、處罰依據等等,然后讓駕駛員簽名。這種違章需要在15天內把違章處理好,否則超過15天就需要每天交付3%滯納金!
2、電子眼抓拍并收到罰單
一般來說,被電子眼所抓拍到的違章都沒有時間限制的,只要在車輛年檢之前處理好就可以了。不過,如果被電子眼抓拍到后,車主收到了有規定處理時限的違章罰單或到交警部門打印《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后,就必須要在15天內處理好違章罰款,否則每天會產生3%滯納金!
3、處理大廳開出的罰單
一般需要到處理大廳開具罰單的情況比較少,除了被交警請去外,就是一些不懂得網上如何查詢違章、以及一些對違章有異議的車主,會前往處理大廳查詢確認。當交通處理大廳直接開具罰單后,是必須在15天內處理好罰款,不然也會產生滯納金!
如果逾期了怎么辦?罰款可能翻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52條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罰金為200元,從罰單開具的第16天起,每天要加收3%滯納金,并且最終的滯納金總額小于或等于罰金總額。
五、及時備案變化的信息
你收到過“交管12123”APP發來的短信嗎?一般,“交管12123”APP會定期以“12123+4位行政區劃代碼”的號碼,向駕駛人發送提示短信,提醒駕駛人按時辦理期滿換證、審驗等業務,避免駕駛證超期被注銷或處罰。
但有的車主就沒有收到!這可能是你在交管局登記的個人信息有所變化。
近日,廣東交警就發文提醒車主,如果你沒有收到過相關短信,建議你登陸“交管12123”APP,核對你在系統中登記的手機號碼是否正確。
切記要及時備案變化的信息。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八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等信息發生變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從業單位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在信息變更后三十日內,向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備案。
如果個人信息有所變化,可以到“交管12123”APP上,進行更改。
年終將至,還沒有辦理的違章和事項,趕緊辦起!